黔东南食药监办发〔2018〕63号
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8年旅游景区餐饮
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
现将《黔东南州2018年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黔东南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黔东南州2018年旅游景区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关系到游客健康安全、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和城市对外形象。为进一步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游客饮食安全,防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在行动 ·满意在贵州 ”食之放心专项行动,推进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按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旅游餐饮服务接待单位、高速公路服务区、铁路汽车站、民航周边、旅游沿线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特色餐饮街、小餐饮(含农家乐)等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整治。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许可管理,实施量化分级。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制度,依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食品经营许可,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
(二)突出整治重点,加强监督检查。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重点检查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餐具、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情况、设施设备检修和运转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
(三)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脂、调味品、乳制品、禽畜肉类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原料追踪溯源,重点检查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加大对采购的禽畜肉类等食品及其制品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加大对餐厨垃圾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餐饮单位使用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厉查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四)加强风险监测,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加强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重点突出对熟食卤味、盒饭、凉拌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器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抽验。加大对餐饮具消毒,尤其是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抽验频次,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完善措施,确保餐饮具消毒效果。继续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调查和评价,对食品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理、早解决。
(五)健全应急机制,保障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进一步完善旅游接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规范餐饮服务环节信息快速通报制度,完善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全面开展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落实各项保障制度,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时间安排
2018年6月20日至10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落实责任。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充分认识到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当地政府的形象和旅游产业的发展,要切实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此次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严厉查处。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尤其要加强节假日、节庆活动和重大活动旅游高峰期间的监督大检查。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持证经营,特别注意检查季节性开办餐馆和临时聘用员工的持证情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要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持许可证率达100%,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达100%,坚决查处无证餐饮服务单位。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出现严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量化管理,示范引领。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贵州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要求,按照“依法行政、全面覆盖、公开透明、量化评价、动态监管、鼓励进步”的原则,力争在9月30日前完成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推动餐饮行业健康发展,促进行业自律,优化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能。
(四)正确引导,做好宣传。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在景区及周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正确引导经营和消费;要积极开展对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政策法规、相关知识的培训,树立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引导行业自律。积极开展“寻找笑脸就餐”宣传活动,引导公众进一步增强健康消费意识,主动寻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县(市)市场监管局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的成效和经验,于2018年10月25日将整治工作总结和《黔东南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表)报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监管科。
联 系 人:王顶刚
联系电话:8218992
传 真:8261100
邮箱:qdn_cyfwjgk@163.com
附表:
黔东南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类 别 |
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总数 |
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数 |
餐饮服务许可情况 |
完成量化分级管理餐饮服务单位数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情况 |
责令整改(户) |
立案处罚情况 |
星级酒店情况 |
无证数 |
查处数 |
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数量 |
州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数量 |
件数 |
金额 |
三星级数 |
四星级数 |
五星级数 |
餐馆(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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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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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品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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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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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出动车辆 台次。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