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食药监办发〔2018〕62号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
不合格食品企业约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增强问题导向意识,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监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对不合格食品企业约谈工作通知如下:
一、约谈原则和目的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抽检不合格特别是连续2次检出不合格的,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依法规范、技术审慎、注重实效”的原则,以“防控风险、排查隐患、查找原因、清除影响”为目的,采取与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告诫的方式,要求其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帮助
其正确认识问题,分析原因,并督促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约谈程序
(一)送达通知。约谈前,负责约谈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作《约谈通知书》,载明约谈单位名称、约谈事项、约谈地点和主要参加人员,送达被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而授权其他人的,应当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书按时参加约谈。
(二)约谈人员。监管部门约谈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安排专人记录,拟对被约谈单位立案查处或已立案查处的,会同案件承办部门组织约谈,必要时可邀请相关技术专家、媒体记者参与约谈,约谈成员与被约谈人或被约谈单位之间存在利益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约谈方式和议程。约谈可采取个别约谈、集体约谈、现场约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议程:
1、核实被约谈人身份;
2、主持人或约谈小组通报约谈事项,原由及目的等;
3、被约谈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及情况进行陈述;
4、主持人或约谈小组成员分析查找问题产生的原由,告知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应负的责任,针对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三、约谈内容
(一)通报被约谈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
的突出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
(二)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督促被约谈单位必须应
当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告知被约谈单位将承担的责任,明确整改的内容和期
限;
(四)了解被约谈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和管理状况,
剖析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原因,听取单位陈述;
(五)其他需要约谈的内容和要求。
四、有关要求
(一)约谈是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约谈工作不影响、不代替依法对被约谈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的相应处理。
(二)要建立完善工作档案,详细记录约谈工作开展情况、约谈通知、约谈记录、企业整改情况、视频图片等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备案。
(三)被约谈单位应严格约谈要求,对约谈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有关整改情况应在约谈整改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报约谈部门。
(四)约谈实行季报告制度,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本辖区《不合格食品企业约谈情况统计表》于每季度最后5个工作日前报送食品生产监管科。
联系 人:杨 军、曲英
联系电话:0855-8572788
联系邮箱:1030235775@qq.com
附件:不合格食品企业约谈情况统计表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不合格食品企业约谈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序号 |
约谈 单位 |
约谈 环节 |
被约谈单位 |
被约谈人员 |
约谈 时间 |
约谈 地点 |
约谈主要内容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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