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组织开展了专项抽检,共计抽检1批次。经黔东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结论全部为合格。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附:1、检验项目及依据;
2、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1:
检验项目及依据
米粉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整治办﹝2008﹞3号》。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总铅、二氧化硫、甲醛次硫酸氢钠等项目。
附件2:
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被抽样 单位名称 |
地址 |
样品 名称 |
生产日期 |
食品分类 |
1 |
台江县小妹米粉加工店 |
贵州省黔东南州台江县 |
米粉(扁粉) |
2017.12.07 |
粮食加工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