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食盐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全县食盐市场安全,6月28日起,榕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开展食盐市场专项大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以食盐零售户、餐饮服务单位、中小学食堂、贵州盐业(集团)榕江有限责任公司等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内容主要有:一是检查食盐零售户、中小学食堂及餐饮服务单位购进的食盐是否来源于合法的渠道;是否按要求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建立规范的食盐进销货台账;是否按规定索取供货商资质;二是检查贵州盐业(集团)榕江有限责任公司贮存食盐的仓库是否达到防潮、防湿、防鼠等保障食盐质量的条件;三是检查贵州盐业(集团)榕江有限责任公司和食盐零售户销售的食盐及各中小学食堂、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食盐碘含量是否达到我省的食盐碘含量标准。
此次食盐安全监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4台次,检查食盐批发及零售户162户次,检查乡镇农贸市场26个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63户次,检查中小学食堂32个次,检查村民食盐使用情况36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