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关地区夜市摊点经营行为,结合创卫工作需要,根据《关于集中开展榕江县城关辖区内夜市摊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6月12日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城管局、社区联合开展了榕江县城关辖区内夜市摊点联合专项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城关地区夜市经营门市和摊点,整治内容,一是经营者有无证照经营,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和穿戴工作衣帽;二是饮食加工制作环境卫生是否合格,操作间是否配备“三防”设施;三是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义务;四是经营者是否做好夜市摊点的门前三包工作和及时处理餐厨垃圾。
本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检查人员28人次(其中市监局执法人员12人次,城管局执法人员10人次,社区工作人员6人次),共出动车辆4台次,共检查夜市经营户121户,其中门市38户,小摊点83户。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1、夜市摊点无三防设施;2、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未穿戴工作衣帽;3、未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本次检查共责令整改115户,下一步将开展夜市摊点“回头看”行动,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给消费者营造一个健康、有序、安全、放心的夜市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