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药品经营药师短缺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等问题,决定在全州开展驻店药师资格认定工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驻店药师资格培训和认定:
1、取得药学(中药学,下同)专业大专学历的。
2、取得药学中专学历,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包括药品检验、生产、质量管理、药品养护等岗位,下同)工作1年以上的。
3、已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
4、取得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下同)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
5、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的。
6、取得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申请,或径向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凯里市宁波路8号)申请。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驻店药师资格后,可在药品药营企业中从事处方审核、质量管理和药品养护等工作。
咨询电话:0855-8219315,0855-8218691
联系人:雷建贵
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